我不滿的轉身就要回屋,被他一把拎住衣領。
這件短袖已經穿了兩個夏天了,幾乎是晚上洗幹淨明天早上幹了再穿上的頻率。
一日一洗,衣料哪裏禁得住阿徹那一拽,細微的聲音提示我再讓他扯下去,我很可能會失去它,“撒手,弄壞我衣服你賠呀。”
阿徹見我有些惱了,大手鬆開,衣領回歸到原位,喉嚨重獲自由,我連忙出手護住衣領,防止再次受襲。
“我賠就我賠。”
“什麽?”我驚疑不定地看向阿徹。
卻見他不自在地側過臉,仍然未與我對視,輕咳一聲道,“傻瓜,從小就倔得像隻小毛驢,怎麽就改不了?還不明白嗎?別聽他說的什麽,其真實用意不過是害怕你有朝一日看他混得好了有錢了再反悔去糾纏他。在他眼裏,你不收房子,就是打的這個主意。你說的什麽不會糾纏絕不會糾纏在他看來,都是托辭。”
真要氣死我了。
“我沒有,絕對沒有那樣想過!”
“所以,房子你收下,再走個法律公證。他不必擔心你以後反悔,你也給奶奶的八年討個公道,不是挺好嗎?還是說,你真的像他想的那樣,準備以後纏上他?”
我看向秦玉,他直視著我,沒有否認。
原來真的如此。
阿徹熟門熟路地帶我到政府大廳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又去隔壁的公證處做了一份嚴密的公證書。
簽完最後一人字,梧桐和秦玉變成徹底的陌生人。以後生生死死,再不相幹。
走出公證處的大門,我看到秦玉倚著一輛黑色轎車,盯著指間燃了一半的香煙發呆。
他居然在我和奶奶全然不知的情況下,學會了吸煙!
我捏緊背包的帶子,目不斜視的從他麵前走過。
他發現了我的到來,慌忙的扔掉香煙,用鞋底狠狠踩滅,抬手扇散空氣中的煙霧,想要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