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學,我步行回家走到巷子路過方芳家時,看到她家的院子門沒有關,秦玉背對著門口,身體僵硬的任由方芳抱著哭訴。
“阿玉你相信我,我不是壞女孩,我隻是嫉妒,太嫉妒了。梧桐在你心裏那麽重要,你對她又那麽好,我每天看著你惦記她心都要碎了。
阿玉你別怪我,我要是知道會這樣死都不會做的。你知道,我最不會做的事就是對你不好的事,嗚嗚嗚,阿玉你原諒我好不好,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阿玉你別討厭我,也別扔下我,不然我又會是一個人了。阿玉,求求你,原諒我。我隻是喜歡你而已,真的沒有別的心思。”
我不知道秦玉是如何回應的,因為不重要。
晚上我做完一張數學真題,起身在屋子裏活動僵硬的身體時,手機微信收到秦玉的消息。
“對不起梧桐,我冤枉了你,現在向你正式道歉。沒有相信你,是我不好。”
“方芳她思想單純,心裏想什麽就做什麽,她隻是嫉妒我待你好。我和她聊過了,以後她不會再做這種事情。所以,也請你原諒她好嗎?我們都是同班同學,沒有必要因為這一點小事弄得不愉快是不是?”
“她一個人內疚的哭了很久,讓我轉達她的歉意。你不是斤斤計較的人,我已經代你原諒她了,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用心。梧桐,我們都很年輕,是允許犯錯的年齡,我們得允許犯了錯的人改正。”
這都叫心思單純,秦玉的眼睛一定是瞎透了。
我們確實很年輕,但年輕不是可以隨意犯錯的理由。
有些錯可以犯,有些錯卻不可原諒,與年齡無關。
而且十八歲已經是個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言行承擔任何責任,而不是由別人用嘴輕飄飄的說句要允許犯了錯的人改正。
我本來不想搭理他,全當他在釋放臭氧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