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一天當我起步助跑速度很快的時候,方芳突然從一邊衝出來,和我狠狠的撞在一起,我躲閃不及被她撞翻了,她和我都摔在地上,我的膝蓋和手肘陣陣劇痛。
秦玉見我們摔倒了遠遠的跑過來,伸出雙手想要分別扶我們起來,方芳帶著哭腔叫了聲阿玉我受傷了,秦玉抬起的手就那樣突然的轉了方向,他扶起了芳芳,剩下我尷尬的躺在地上,沒再看我一眼。
那一刻,我突然就覺得秦玉他是握在我手心裏的沙,我努力的想要合並五指把它握在掌心,可他仍然透過我的指縫,一點一點的流失。
他不屬於我,是我會錯了意。
我錯了!
我改!
那天是張玲和楊靜扶著我去的校醫室,我們到達那裏時,校醫正在給芳芳做處理。
她含著淚,不停的小聲呼痛,給她的手臂上藥時,她不住的閃躲,最後將臉埋在秦玉胸前,把嬌柔做到極致。
秦玉的大手安撫的拍著方芳的後背,麵色沉重,濃眉皺起,目光之中的心疼和不忍像是要流出來。
見到我被同學扶進門,他愣了一下,有一瞬間的手足無措,想要邁動腳步過來接我,方芳又適時的嘶了一聲,成功讓他停住了腳步。
失望嗎?是失望的,但再失望也就那樣。
因為失望的多了,心裏的傷感和遺憾會慢慢變淡,最後徹底清零。
聽說二十七天可以養成一個習慣,遺忘想必也會遵循這個規則。
也是從那天開始,我單方麵的和他開始冷戰,他做的飯我不想吃,他想要替我背書包,我不需要,他想要為我做的一切事,我通通拒絕。
不為別的,隻為這所有的事,他都為別的女生做過。
我說過,不是唯一,我不要。
既然沒有結局,那便不要浪費過程的好。
我知道我沒有資格要求他什麽,我隻是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