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紅坐在床邊,討好地說:“媽,我出去找工作的時候,親眼看見的。”
林母把醫書放下,“學曆都不夠,你去找什麽工作啊?老實在家裏等著,不行托人辦個假文憑。”
一家三口都有體麵的工作,總不能讓林紅去掃大街吧,丟不起人不說,沒有個好職業找對象都是個難題,高的看不上她,低的她看不上。
林紅就像個委屈包一樣,“長在那麽個窮家,我哪能有個高學曆?我要是長在城市裏,林安安的高中文憑應該是我的。”
謊言說多了連自己都忘了,林紅不是沒有上學的機會,是成績太差,經常挨老師批評,她才不讀的。
差到什麽程度呢?她幾門課的分數加起來不如人家一門的。
林紅這麽說,倒是讓林母愧疚了,她把人家女兒供到了高中,自己的女兒卻如同文盲。
“紅紅,你放心,我和你爸還有你哥都有自己的人脈,幫你找個好工作應該不難。任傑來找過你兩次了,別拗著,見好就收,他爸升職了。”
季誠這邊沒有希望,林紅決定先接手任傑。
服裝店第二天的生意比第一天還要好,因為多了一個口口相傳,這比你發卡片做宣傳更有可信度,林安安和兩個店員忙的不可開交,中午飯都是加快速度輪流吃的。
接近下班時間,林安安迎來了最後一位顧客。
“歡迎光臨。”
“安安?”
林安安看著站在麵前的人,五味雜陳,二十歲之前,這個女人就是她的天,她的依靠,她身後的港灣。
可一夜之間,就棄她如抹布,趕出去任她自生自滅。
這輩子林安安不算慘,慘的是她的上輩子,林冬把她接回來,在精神病院間斷性的住了十年。
精神狀態反反複複,性情也時好時壞。
這十年時間裏,林父林母一次也沒有來看望過她,任傑和林紅倒是出現過很多次,高高在上的鄙視她,言語譏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