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詢問後,唐澤與高木警官離開了香取家。
奔波了一上午,此刻已經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
兩人開車先是回警視廳了一趟,將在鬆下太太宅邱門口大衣上。取下的衣服上的皮毛交給鑒識課讓其幫忙化驗,之後便去了食堂吃飯。
雖然化驗也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時間,畢竟鑒識課也不是他們一家開的,還有其它案件的物證需要化驗,加上化驗也需要一段時間,隻能耐心等待。
但好在兩人也不急,吃過午飯後,便各自回去休息了一會。
這些“物證”都是唐澤偷偷采集的,沒有征詢過其主人的意見,畢竟當時不想剛進屋就弄的那麽難看。
要是向對方征詢能否采集證據,就是明擺著說“我懷疑你是犯人”了,人家會給你好臉色才怪,采集完證據估計就給你攆滾蛋了,更別說之後的問話了。
所以雖然這些“物證”沒有法律效益,不能充當指認犯人的證據,但唐澤也就是確認一下。
如果真有和死者身上材質一樣的,那唐澤就可以直接申請搜查令,光明正大采集證據後等著抓人了。
畢竟沒有人會在被懷疑成為嫌疑人後,還能跟心平氣和的協助警方辦案,說不定對方有什麽重要的證據,就會因此而錯過。
所以為了辦案,很多時候雖然刑事們知道偷偷采集證據沒有用,但依然樂此不疲,因為這能減少和“重要參考人”之間的衝突。
像電視劇中常見的,刑事交換名片時候用手帕小心保存,或是拿對方用過的一次杯子,都屬於這個伎倆。
甚至遇到社會上的“大人物”們的時候,這樣暗中的調查,也能避免對方向上頭施壓,給自己調查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短暫的午休過後,兩人便再度奔波起來。
下午都是有目的的奔波和拜訪,從香取太太那得知死者生前貪婪的行為後,唐澤和高木警官又拜訪了另外兩位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