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手持長刀,如同怒目金鋼般盯著楊歡。
當然,讓他當場將楊歡擊殺他也是不敢的,楊歡畢竟是一縣之令,是一個有功名在身的人,就算是真的有錯,也要經過層層審判,最後報請皇都的大理寺定奪。
錢包隻不過是虛張聲勢,想要造成一種緊張感罷了。
眾官員都被錢包的表現給嚇到了,紛紛起身離開椅子躲到後邊,生怕會被連累到。唯獨月關父女二人心中冷笑連連,恨不得楊歡現在就被砍殺。
“姓楊的,我與你父親關係莫逆,沒想到你會是這種人,難道你不知道夢之桃是我家的童養媳嗎?”月關拉著長臉說道。
月珊則在盯著夢之桃,如果殺人不犯法的話,她恨不得直接將夢之桃掐死在這大堂之上。
“你胡說。”夢之桃跳起來反駁,她隻是和月家簽訂了十年的賣身契,什麽時候成了月家的童養媳了?
月關輕蔑地掃了夢之桃一眼,道:“哼!我既然敢來告官,必有證據。”
說著話,月關就拿出一張泛黃的契約來,雙手高舉向在坐之人展示,最後輕輕的放在李大壯麵前。
他已經過花甲之年,因為年輕時受過傷,導致後來不能生育,雖然妻妾成群,也隻有一兒一女。兒子月明已經成家,現在效力軍中,是錢包的生死兄弟。
月珊是她的寶貝女兒,他之所以同意月珊嫁給楊歡,不止是因為他和楊歡父親關係要好,還因為他聽說了一個不為人的秘密。
那是在多年前的一個雨夜,月關和楊歡的父親喝酒喝到很晚,也許是楊歡的父親真的醉了,不經意提到一件事情。
據說,楊家的祖上給後人留下一筆富可敵國的財富,而且還明示後人,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可動用。
當時,月關並未將此事放在心,認為是楊歡的父親說的酒話。
直到月珊從莫忘鎮回來,提起莫忘鎮巨大的變化,月關忽然又想起此事,在他看來,楊歡一定是動用祖上了留下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