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門吃了早飯,隨後一起去了城東的糧油店。
掌櫃忙匯報道:“珍品樓的掌櫃親自過來聊過,說是房子已經選好了,您的母親去瞧了兩次,很是滿意呢。”
我跟著他去看了房子,果然房子位置不錯,位於甜水巷,附近住的不是京城顯貴的權貴,而是縣丞、文書什麽的,價格不算低,要九百五十兩。
難得的是,這房子半新不舊,離珍品樓也不遠,步行隻需要幾分鍾。
我沉吟道:“這房子很合我的眼緣,定下來吧。”
我拿出銀子,跟著牙婆去衙門,辦妥了手續。
這裏是可以立女戶的,但要另交一筆錢。
我知道這錢省不得,爽快交了,房契上,寫了我的名字。
和離書,自然也要在官府備案,過明路。
拿到契紙,我心情很好。
從此以後,我也算是有房之人了。
這所房子,獨屬於我和我的親眷孩子,能為我們遮蔽風雨。
事情辦妥,我給牙婆結算了傭金,另給了賞錢。
之後,就帶著孩子們,去了新居。
至於譚姨娘,自然也接過來了。
米婆子將院子草草打掃了一遍,春香則去采買必須要用的東西。
譚姨娘和我一起照看孩子。
大家都有事情要忙,飯是做不成了,直接讓珍品樓送了食盒過來,對付了一下。
如此一連忙了五六天,新居有了家的樣子,兩個孩子也漸漸適應了。
因為搬出來了,我也跟譚姨娘說了,以後會堂堂正正喚她娘親。
至於春香,以後就喚我“姐姐”,我拿她當親妹妹對待。
我向春香道:“我與宋家已經算了結關係了,但我一想到離開那天的情景,就覺得不服氣。”
“我出嫁的時候,沒帶多少家什,但宋家如今的大件東西,都是我嫁過來之後,慢慢置辦的。”
“我這裏,自然是不會用那些東西的,但憑什麽便宜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