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段南初。
我的身世有點複雜。
我有兩個爸爸和兩個媽媽。
我對親生爸爸沒有印象,隻是模糊記得看見過躺在病**的他。
但更多的是在照片裏見過。
他很帥氣,我長得像他多一點。
我的親生媽媽是在監獄裏把我生下來的,我在五歲快到六歲之前她一直都在監獄裏。
我的小姨每個月都會帶我去見她,我已經習慣了來往於家和監獄之間。
我問過小姨,媽媽是不是壞人?不然她怎麽會被關到監獄裏?
小姨沉默好久,告訴我不是。
可我知道,媽媽犯了法律,在感情上麵她是受害者,在法律方麵不是。
或許是從小經曆這些的緣故,我的性格有點冷淡,也不輕易交朋友。
媽媽殺了爸爸,殺了爸爸兩次。
我那時候太小,不懂得殺人意味著什麽,隻知道被關在監獄裏的人都是做了錯事的人。
現在我長大了,依然是這樣想的。
要我說,我的親生媽媽太傻了,她傻到賠進去自己的一生,就為了和一個不值得的男人同歸於盡。
我永遠不會認可她的做法,我也永遠不會原諒她和爸爸。
他們用實際行動讓我知道婚姻和愛情充滿諷刺意味。
我段南初這輩子,隻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可是,我的小叔和小姨,我的另一對爸爸媽媽,卻又用實際行動告訴我,婚姻和愛情可以跨過仇恨,可以跨越時間和誤會。
用六年的時間等到恨意淡了,然後堅決的等待一個仇人,愛到骨子裏的仇人。
再用一年的時間重逢、折磨、相愛,又用一年的時間找回彼此,盡管記憶忘卻,還是會本能的愛上。
他們的仇環環相扣,明明都是受害者,但都有錯。
我在六七歲的時候,是恨我的小姨的。
她把我丟下了,她也不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