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馬縣還餘一百多戶,在外未遷,你早就知道。當年你本該請奏朝廷,管與不管,也要看旨意,但你怕朝廷指責你辦事不力,於是瞞報,現在謊稱不知,是也不是?”張睿狠狠道。
“當然不是,本官並不知情。何來罪呼?你一個小小百戶可有證據?若是沒有,持刀挾持朝廷命官,又該當何罪?”胡知府冒著汗爭辯。
“還不招認?一張紙入了你府,你當然是隨手燒掉,怎麽會查得出來!但你以為這就完了?我隻需查雲川衛至大同府的驛站記錄,便知伯柒這些年寄給大同府書信幾封,又是何人接收!到時候這接收之人若查實,確實是你府上,你胡知府作何解釋?”張睿狠狠說道。
胡知府嚇傻了,他哪裏想得到,這種小到不能再小,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居然成了眼前這小子,扼住自己喉嚨的把柄!
他為官這麽多年,見過各種地方大員巧立名目,搜刮民脂民膏,收受賄賂、懶政、怠政如家常便飯。自己謹小慎微,也沒有大把大把的撈過錢,不知比那些人好了多少倍。
而且自己多少也有過政績,這點小事也算是個應奏不奏的罪?如果這也罰,那麽全天下的官員都可以治罪了。
“就算是本官未奏關外百戶人的事,也是小過而已。我任大同知府多年,立過不少功勞,朝廷也不會把我怎麽樣的!”胡知府氣急道。
“剛剛胡知府還聰明,怎麽這麽一會兒,就變傻了呢?”張睿笑出聲來,竟然“刷”的一聲收刀入鞘,又變回那玩世不恭的態度,繼續說。
“還不明白嗎?你剛剛當著我的麵抵賴,祁千戶可是也看到了。我們錦衣衛可不吃三法司那一套。
錦衣衛南鎮撫司辦案,上達天聽,北鎮撫司昭獄,鞭斥魍魎。你究竟是未奏遺事的小過,還是草菅人命,欺君罔上的大罪,隻看我們哥倆怎麽說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