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是不招?”
江都府江都縣衙大堂裏,滿臉橫肉的縣官老爺,狠狠拍了拍桌子上的驚堂木,然後惡狠狠看向堂下跪著的少年。
少年看起來隻有十五六歲,穿著單薄的囚衣,囚衣上雖然看不見血痕,但是可以隱約看到一些血漬,顯然早已經受過刑罰,而且吃了不少苦頭。
麵對縣尊老爺的喝問,少年人跪在地上,倔強的抬起頭,看了高堂上的縣老爺一眼,身子微微顫抖,然後他咬了咬牙:“老爺,人不是我打死的……”
江都縣令,是個年近四十的小胖子,留了兩撇小胡須,眯縫著一雙眼睛,看向堂下的這個少年人。
“好你個刁民,還敢狡辯,在場五人,其餘四人統統指認是你與陳清相爭,失手打死陳清,衙門裏仵作也已經驗明,陳清確係被人重手打死,人證物證具在,你還想抵賴!”
縣老爺冷冷的看向堂下的少年,低喝道:“沈毅,你可要想清楚了,物證齊全,本官便可以一直對你用刑,就是當堂打死了你,也無礙國法!”
“你若是認了,念你尚未成人,最多也就是流徙三千裏,不會要了你的性命!”
這位江都縣令姓馮,名叫馮祿,至今已經在江都縣令的位置上做了四年有餘。
作為一縣的父母官,本來是很滋潤的差事,但是江都縣附郭,縣衙與府衙都在江都城裏,因此他這個縣令幹的並不是很順心,有時候還會受一些上官的氣。
可即便如此,本來衙門裏的事情,也不必他事事躬親,親自來做的,事實上衙門裏八九成的案子都縣丞以及下麵的人在打理,不過這一次江都城裏出了命案,還是在江都城裏比較出名的甘泉書院裏,因此他這個江都縣令不得不親自審理此案。
這個案子並不複雜,在場一共六個人,除了被打死的陳清之外,就還剩五個人,這五個人中有四個人眾口一詞,將打死陳清的罪過,統統推在了眼前這個少年人沈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