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馮家。”
李守說:“馮俊仁說了,不管花多少兩銀子,必須要取你的性命。”
“麻九也接了。”
又是馮家。
看來把他兒子弄進去,馮正初仍舊不吃痛啊。
不過趙平仍舊有些疑惑的問,“李叔,麻九都這麽大張旗鼓的要殺了我,官府難道不管嗎?”
“怎麽管?”
李守說:“麻九每年給縣太爺的銀子都數不過來,縣太爺自然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實在沒法的時候,就隨便拉一個死囚出來當替死鬼。”
“趙家小子,你別理會這些,趕快想想辦法吧。”
“我能有什麽辦法?”
趙平攤攤手道:“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不對啊,你剛剛說的是誰來著?”
“馮俊仁?”
“他不是被關到大牢,擇日刺配充軍了嗎?”
“那些不過是搪塞我們的話,不能當真。”
提到這個李守更加來氣,“咱們的縣太爺就是一個見錢眼開的主。”
“隻要有銀子,什麽事情他都敢辦。”
“聽說馮家籌集了一千兩銀子,然後縣太爺就把馮俊仁給放了。”
額!
趙平一陣驚愕。
讀書那會他就聽到過一句話,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說的就是在古代,一個清廉的知府,當了三年都能賺取十萬白花花的銀子。
當時趙平還覺得有些誇張。
現在看來,十萬還是少的。
黃豐年隻是區區一個七品縣令,就能無視規則,吃拿卡要。
連刺配充軍這種事情,他都敢用銀子來擺平。
可想而知,這其中的灰色收入有多大。
不過這正合趙平的意。
隻要收銀子,那就好辦事。
至於銀子,趙平覺得完全不是什麽大問題。
等他的酒打出名氣後,絕對不愁銷路,賺錢還不是分分鍾的事情嘛。
見趙平半天沒有說話,李守以為他被嚇傻了,就催促道:“趙家小子,既然你沒有對策,就趕快收拾收拾東西逃命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