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跟李守閑聊,趙平才知道如今縣令早就換了人。
之前斬了溫家滿門的是上一任縣令。
被調去別的地方了。
如今在任的姓黃,叫黃豐年。
已有三年半,活動得當的話,用不了多久也會被調任。
而且縣令上班很早。
用現在的時間來說,差不多六點半的樣子。
每天的事情也很多。
畢竟管轄著那麽大的一個縣城呢,人口好幾萬。
誰家丟了雞,誰家進了賊,基本都會跑到縣衙鬧騰一番,請縣老爺明斷是非。
再加上上麵指派的一些任務,稅收,剿匪等等之類的,也是忙的不可開交。
好在趙平起來的早,馬車速度又快。
到縣衙時,黃縣令才剛剛上班,還沒有正式處理公務。
他趕在了第一批。
“啟稟縣老爺,為草民做主啊。”
趙平拱手道。
“見到縣太爺還不下跪,想挨板子嗎?”
有衙役冷喝。
“草民有官文在身,可以不跪。”
趙平說。
這一點也是李守告訴他的。
醫官也是官,有了官身在,見縣太爺可以不下跪。
趙平手中有林華蓋的官印,代表的就是林華。
而不下跪,是一種身份的象征,縣太爺在處理案子的時候會有所偏向。
所以趙平才沒有跪。
縣令驗明官印,點點頭問,“趙平,你有什麽事情需要本縣令做主啊?”
“回縣老爺,草民家昨晚遭到了賊人入侵。”
趙平把事情簡單的解釋了一遍,並且還把王世仁和陶吉安拖到了堂內。
連口供都呈遞上去。
縣令粗略看了一遍,就一拍驚堂木,大喝,“大膽刁民,竟敢夜闖民宅行竊。”
“來人,先重打二十大板。”
“我……”
趙平一陣無語。
古代斷案這麽草率的嗎?
不過打就打,反正都是敵人,趙平才不會為他們求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