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他,已經獲得了原主的記憶。
他叫聶辰,是聶家唯一的公子,家族世代經商,在清水縣也是數一數二的大戶,經營布匹瓷器生意。
他從小錦衣玉食,是個標準的廢物紈絝,有個未婚妻,算是政治聯姻,女方家是劉家,經營的也是布匹成衣生意。
兩家鬥了多年,誰也沒能拿下誰,最後聯姻,化幹戈為玉帛。
沒想到那劉家心思歹毒,趁著未婚妻上聶家的時候,讓她把聶家的真賬本偷了出來,換了假賬本。
而後向縣令告狀,縣令收了劉家的錢,自然向著劉家說話,當即判聶家偷稅漏稅,全家流放。
財產全部充公,生意也全都落到了劉家的手裏。
流放的時候,剛出縣城沒多遠,衙役便打死了他的父母,他趁亂逃跑,來到了清風山地界,沒想到又被這女土匪劫了。
至於那土匪口中的雇主,應該就是劉家了。
劉家這是生怕自己死不了,買通衙役還不夠,提前買通土匪殺人啊。
想清楚其中關節後,聶辰冷笑著看著大當家。
“大當家,你死期已到,你不知道嗎?”
立刻有土匪立刻跳起來罵道,
“混賬,大當家洪福齊天,你小子敢咒大當家,信不信我現在就弄死你!”
聶辰冷笑道,
“無所謂,反正我死了,你們也得跟我陪葬,你們真以為劉家的銀子這麽好拿?
在清水縣,劉家就是半個縣老爺,以前他們沒有吞並我聶家,需要借助爾等的力量,可現在他勢力做大,豈會讓你們繼續存在。
要麽,以後你們給劉家當狗,要麽,就等著被他屠殺滅掉。
再說了,殺了我,你們有什麽好處?頂多給你幾百兩銀子打發。
但,你們要是留下我,三天之內,我聶辰給你拿來三千兩,少一分,任你處置。”
聶辰知道,能當土匪的,都是亡命之徒,眼裏隻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