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修類稿》十二 永樂丁亥,太監鄭和、王景弘、侯顯三人往東南諸國賞賜宣諭。今人以為三保太監下西洋,不知鄭和舊名三保,皆靖難內臣有功者,若王彥舊名狗兒等,後俱擢為邊藩鎮守督陣以報之。鎮守自此始耳。
《浪跡叢談》六 前明三保太監下西洋,至今濱海之區,熟在人口。不知當日何以能長駕遠馭,陸讋水栗如是?按《明史·鄭和傳》載鄭和雲南人,世所謂三保太監者也。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永樂三年,命鄭和及其儕王景宏等通使西洋。治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有二,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複自福建五虎門揚帆,首達占城,以次偏曆諸番國,宣天子詔,齎金帛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臨之。和經事三朝,先後凡七奉使,星槎所曆,三十餘國。第一次在永樂三年六月命鄭和、王景宏等,至五年九月還,諸國使者隨和朝見,獻所俘三佛齊酋長戮之;第二次在永樂六年九月再使往錫蘭山,截破其城,禽其王,九年六月獻俘於朝,赦不誅,釋歸國;第三次在永樂十年十一月再使往蘇門答刺,禽其偽王,並俘其妻子,以十三年七月還;第四次在永樂十四年,滿刺加、古裏等十九國鹹遣使朝貢,因命和等往賜其君長,十七年七月還;第五次在永樂十九年春,和等複往,二十年八月還;第六次在永樂二十二年正月,舊港 即三佛齊 酋長請襲宣慰使職,又使和齎敕印賜之,冬還,成祖已晏駕;第七次在宣德五年六月,又使和等曆往忽魯謨斯等十七國而還。前後所得珍奇貢物,如真臘國 即今之柬浦寨 貢金縷衣,象五十九;阿丹國貢麒麟;蘇錄國貢大珠,重七兩有奇;忽魯謨斯國貢麒麟,又貢獅子;麻林國貢麒麟,天馬,神鹿之類,不能悉數,而中國之耗費亦不資矣。自宣德以還,遠方時有至者,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後,凡將命海表者,莫不盛稱和以誇外番,故俗傳三保太監下西洋,為明初盛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