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魯迅。
附記
第一篇《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是應日本的改造社之托而寫的,原是日文,即於是年三月,登在《改造》上,改題為《火,王道,監獄》。記得中國北方,曾有一種期刊譯載過這三篇,但在南方,卻隻有林語堂、邵洵美、章克標三位所主編的雜誌《人言》上,曾用這為攻擊作者之具,其詳見於《準風月談》的後記中,茲不贅。
《草鞋腳》是現代中國作家的短篇小說集,應伊羅生(H. Isaacs)先生之托,由我和茅盾先生選出,他更加選擇,譯成英文的。但至今好象還沒有出版。
《答曹聚仁先生信》原是我們的私人通信,不料竟在《社會月報》上登出來了,這一登可是禍事非小,我就成為“替楊邨人氏打開場鑼鼓,誰說魯迅先生器量窄小呢”了。有八月三十一日《大晚報》副刊《火炬》上的文章為證──
調 和 紹伯
──讀《社會月報》八月號
“中國人是善於調和的民族”──這話我從前還不大相信,因為那時我年紀還輕,閱曆不到,我自己是不大肯調和的,我就以為別人也和我一樣的不肯調和。
這觀念後來也稍稍改正了。那是我有一個親戚,在我故鄉兩個軍閥的政權爭奪戰中做了犧牲,我那時對於某軍閥雖無好感,卻因親戚之故也感著一種同仇敵愾,及至後來兩軍閥到了上海又很快的調和了,彼此過從頗密,我不覺為之呆然,覺得我們親戚假使僅僅是為著他的“政友”而死,他真是白死了。
後來又聽得廣東A君告訴我在兩廣戰爭後戰士們白骨在野碧血還腥的時候,兩軍主持的太太在香港寓樓時常一道打牌,親昵逾常,這更使我大徹大悟。
現在,我們更明白了,這是當然的事,不單是軍閥戰爭如此,帝國主義的分贓戰爭也作如是觀。老百姓整千整萬地做了炮灰,各國資本家卻可以聚首一堂舉著香檳相視而笑。什麽“軍閥主義”、“民主主義”都成了騙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