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年的鬥爭,粵漢、川漢鐵路都歸由商辦以後,這兩條鐵路的股本雖然來自廣大的人民,但鐵路公司的權力卻把持在紳商即地主和資產階級手中。這些辦理鐵路的紳商,其腐敗與清朝政府的官僚也相差無幾。由於他們的貪汙浪費,鐵路股款已耗費很多,而鐵路的修築卻很少進展。這種情形也曾引起人民的不滿。但是,人民雖不滿意於紳商把持路政,而對清朝政府把路權賣與外國,則尤其反對。1911年初,清朝政府與英、美、法、德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郵傳部大臣盛宣懷建議以借款為資本,實行鐵道國有政策。5月9日,清朝政府頒布了一道“上諭”,說什麽“幹路均歸國有,定為政策。”並威脅人民說:“如有不顧大體,故意擾亂路政,煽惑抵抗,則照違製論。”當然,清朝政府實行的所謂鐵道國有,實際上是把路權出賣給帝國主義,而便於那些親貴和官僚買辦如載澤和盛宣懷之流從中漁利。這批貪婪的家夥為了從人民手中奪取權利和財產,竟毫無顧忌地通過清朝政府於5月18日任命端方為“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要他去強行接收四省鐵路公司;而於20日又與英、美、德、法四國簽訂“湖北、湖南兩省境內粵漢鐵路,湖北省境內川漢鐵路合同”,向帝國主義拍賣鐵路權利。清朝政府這一劫掠和賣國的行徑,立即激起了湖南、湖北、廣東和四川各階層人民的一致反對。
在此之前,清朝政府為了欺騙人民,緩和革命鬥爭,曾於1909年於北京設立資政院,於各省設立諮議埽。參加諮議局的人雖然絕大部分都是立憲派的士紳和上層資產階級分子,但由於清朝政府的鐵道國有政策,直接侵犯了他們的切身利益,所以他們便利用諮議局這個類似資產階級議會的機關來發起保路鬥爭。
首先起來反對的是湖南紳商。他們聚集在諮議局開會,並散發傳單,抨擊清朝政府借外債修路,喪失國家主權。學生們繼而罷課抗議,使鬥爭更趨激烈。湖南巡撫楊文鼎見民氣激昂,怕事態擴大,便奏請照前辦理;但清朝政府卻嚴加申斥,要他對人民的保路鬥爭實行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