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山東電影製片廠最近拍攝了一部紀錄片,是介紹泰山的名勝古跡和自然風光的。其中出現了古跡“舍身崖”的鏡頭。有的同誌因此對舍身崖這個古跡的來曆和意義發生了興趣,要做一番查考。我覺得這是十分必要的,也願意借此提一點關於鑒別古跡的意見。
我國名山大川到處有文物古跡,它們各有不同的來曆,必須加以別,區分哪些是有意義的,值得保護和宣傳的;哪些是沒有意義的,不值得保護和宣傳的;還有哪些是有反作用的,應該拋棄的。在這幾種當中,特別是末後的一種,實際上根本不應該放在名勝古跡之列。但是,我們如果不查考它們的來曆,就往往把它們也當做什麽了不起的古跡,也籠統地加以保護,甚至替它們做了義務宣傳,這就太不值得了。
泰山的舍身崖究竟算不算得是一個名勝古跡,我希望文物專家和有關同誌進行認真的研究,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確認它是一個有價值的古跡,就應該提出正機麵的解釋;如果認為不是什麽古跡,也要把理由說清楚,以免人們難辨是非。
原來所謂“舍身”是佛教的用語,意思是舍出性命,避免輪回的苦厄,祈求來生的幸福。泰山的舍身崖便是由此而來。在漢明帝時,佛教傳入中國,此後一些信奉佛教的人,便到處傳播輪回之說,並且勸人舍身。有的上許願舍身,再用錢去贖身。如南北時代梁武帝蕭衍,因為信奉佛教,曾經三次舍身於佛寺,都用錢贖回。蕭衍是個皇帝,他當然不可能真的舍身。所以《梁書》《武帝本紀》載:
“中大通元年……九月……癸巳,輿駕幸同泰寺,設四部無遮大會,因舍身,公卿以下以錢一億萬奉贖。冬十月己酉,輿駕還宮,大赦改元。”
這樣的舍身對於封建帝王和貴族是很容易做到的,而被剝削階級群眾則絕對不能做。所以,除了許願舍身而又用錢贖身的以外,還有另一種舍身,那就是真的把性命舍了出去。有的人登上高山削壁,跳崖舍身。泰山的舍身崖就屬於這一類。據明代萬曆年間刊印的《岱史》卷四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