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後漢書

卷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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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顯宗時,征詣蘭台,拜校書郎。

建初元年,大旱穀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

臣聞“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違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垂萬世。陛下聖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災疫未息,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桉《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考冤濫,家屬徒邊。加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安土重居,謂之眾庶。”昔殷民近遷洛邑,且猶怨望,何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且南方暑濕,障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濟元元。

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終複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棄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易我衣裳。魯文公毀泉台,《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己’,以其無妨害於民也。襄公作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複古,以為不舍則有害於民也。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從之,聽還徙者,悉罷邊屯。

終又言:“宣帝博征群儒,論定《五經》於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為後世則。”於是詔諸儒於白虎觀論考同異焉。會終坐事係獄,博士趙博、校書郎班固、賈逵等,以終深曉《春秋》,學多異聞,表請之,終又上書自訟,即日貰出,乃得與於白虎觀焉。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