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史

◎百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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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書省,凡十一,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裏。國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製。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宰執行某處省事係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為某處行中書省。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複如舊。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二年複如舊。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差。舊製參政之下,有僉省、有同僉之屬,後罷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五年,罷隨路奧魯官,詔參政阿裏僉行省事,於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係要衝之地,又新入版圖,宜於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統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揚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遷於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統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並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並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並入江浙。本省統有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顏伐宋,行中書省事於襄陽,尋以別將分省鄂州,為荊湖等路行中書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複徙置鄂州,統有三十路、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