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二年,南曹令史李幹等六人,偽出告身簽符,賣鑿空偽官,令赴任者六十五人,取受錢一萬六千七百三十貫。虞卿按得偽狀,捕幹等移禦史台鞫劾。幹稱六人共率錢二千貫,與虞卿廳典溫亮,求不發舉偽濫事跡。乃詔給事中嚴休複、中書舍人高鉞、左丞韋景休充三司推案,而溫亮逃竄。幹等既伏誅,虞卿以檢下無術,停見任。
及李宗閔、牛僧孺輔政,起為左司郎中。五年六月,拜諫議大夫,充弘文館學士,判院事。六年,轉給事中。七年,宗閔罷相,李德裕知政事,出為常州刺史。
虞卿性柔佞,能阿附權幸以為奸利。每歲銓曹貢部,為舉選人馳走取科第,占員闕,無不得其所欲;升沉取舍,出其唇吻。而李宗閔待之如骨肉,以能朋比唱和,故時號黨魁。八年,宗閔複入相,尋召為工部侍郎。九年四月,拜京兆尹。
其年六月,京師訛言鄭注為上合金丹,須小兒心肝,密旨捕小兒無算。民間相告語,扃鎖小兒甚密,街肆洶洶。上聞之不悅,鄭注頗不自安。禦史大夫李固言素嫉虞卿朋黨,乃奏曰:“臣昨窮問其由,此語出於京兆尹從人,因此扇於都下。”
上怒,即令收虞卿下獄。虞卿弟漢公並男知進等八人自係,撾鼓訴冤,詔虞卿歸私第。翌日,貶虔州司馬,再貶虔州司戶,卒於貶所。
子知進、知退、堪,弟漢公,皆登進士第。知退曆都官、戶部二郎中;堪庫部、吏部二員外郎。
漢公,太和八年擢進士第,又書判拔萃,釋褐為李絳興元從事。絳遇害,漢公遁而獲免。累遷戶部郎中、史館修撰。太和七年,遷司封郎中。
漢公子範、籌,皆登進士第,累辟使府。
虞卿從兄汝士。汝士,字慕巢,元和四年進士擢第,又登博學宏詞科,累辟使府。長慶元年為右補闕。坐弟殷士貢舉覆落,貶開江令。入為戶部員外,再遷職方郎中。太和三年七月,以本官知製誥。時李宗閔、牛僧孺輔政,待汝士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