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陝西
河南《禹貢》豫、冀、揚、兗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隸中書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汴梁路。)洪武元年五月置中書分省。(治開封府。)
二年四月改分省為河南等處行中書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衛。八年十月改都衛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隸州一,屬州十一,縣九十六。(為裏三千八百八十有奇。)北至武安,(與北直、山西界。)
南至信陽,(與江南、湖廣界。)東至永城,(與山東、江南界。)西至陝州,(與山西、陝西界。)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裏,京師一千五百八十裏。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十一萬五千六百一十七,口一百九十一萬二千五百四十二。弘治四年,戶五十七萬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萬四百七十六。萬曆六年,戶六十三萬三千六十七,口五百一十九萬三千六百二。
開封府(元汴梁路,屬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曰開封府。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罷。領州四,縣三十:
祥符(倚。洪武十一年正月建周王府。大河舊在城北。正統十三年,河決滎陽,東過城西南,而城遂在河北。東為開封縣,元時同治郭內,洪武中省。南有
朱仙鎮。東北有陳橋鎮。)
陳留(府東少南。北有大河。東北有睢水,下流至南直宿遷縣合泗水。)
杞(府東南。北有睢水,又有舊黃河,洪武二十五年河決之故道也。嘉靖三十六年,全河合淮入海,而縣遂無河患。)
通許(府東南。西南有故黃河,弘治後北徙,不經縣界。)
太康(府東南。北有渦水,自通許縣流入,下流至南直懷遠縣入淮。東有馬廠集,正統十三年河決,自杞縣經此。)
尉氏(府南少西。西南有大溝,東北合康溝,入於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