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二十二(起屠維赤奮若,盡著雍閹茂,凡十年
○孝成皇帝上之上
建始元年己醜,公元前三二年
春,正月,乙醜,悼考廟災。
石顯遷長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顯既失倚,離權,於是丞相、禦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顯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交結以顯為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禦史中丞伊嘉為雁門都尉。司隸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禦史大夫譚,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於是衡漸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天子以新即位,重傷大臣,乃左遷尊為高陵令。然群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詔書慰撫,不許。
立故河間王元弟上郡庫令良為河間王。有星孛於營室。
赦天下。
壬子,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夏,四月,黃霧四塞,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後諸弟皆以無功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於是大將軍鳳懼,上書乞骸骨,辭職。上優詔不許。
禦史中丞東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譴嗬及細微,責義不量力;群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歡,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詩》雲:‘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上嘉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