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泰勒聽說FIRE之前就知道“寶馬傳奇”了。實際上,從喬薇出生時就知道。
在那之前,泰勒開著2010款的雪佛蘭探界者轎車。這是一輛性能可靠的車,但我和泰勒都養成了過幾年就升級汽車的習慣。
當然,現在,我認為這是絕對沒有意義的。為什麽要拋棄還沒有壞掉的東西呢?
大多數汽車能使用十五年或二十年,為什麽隻用了四五年的車就不開了呢?但當時,我們不這麽想。
我們的理由是我們需要四輪驅動的車。當一輛車開了十萬英裏以上時,它在高速公路上的表現就值得懷疑。我需要一個新的導航係統,我想要帶天窗的車,當然,我們都喜歡開漂亮的新車。
在喬薇出生幾個月後,泰勒提出想換一輛新車,我並不感到驚訝。
我最近剛剛租了更新款的馬自達,每月250美元的租金太便宜了。但當她說她要一輛寶馬的時候,我吃了一驚。我想我們不是癡迷於炫耀寶馬標誌的人。我們更需要實用型的馬自達或斯巴魯,但泰勒很固執,她就要寶馬。
我們一致認為我們每月最多隻能支付400美元。如果她能以月租400美元的價格租到一輛寶馬車,就圓了她的寶馬夢。但我知道,這麽低的租金在本州的任何地方都不可能租到寶馬車。我希望她會知難而退,改租一輛負擔得起的汽車,像中型SUV,喬薇上下車都會很方便。
一周後,泰勒開著一輛黑色的2015款寶馬3係GT掀背車駛入了我們家的車庫。
寶馬是少數幾家願意提供二手車租賃服務的製造商之一,泰勒碰巧發現了一輛舊寶馬。她交了2000美元的首期租金,月供401美元。那天,我得到了寶貴的教訓。我妻子幾乎可以克服任何障礙,不管概率有多小,她都麵帶微笑。
既然,我們做出了承諾過簡樸的日子,很明顯寶馬車是首先要拋棄的奢侈品。然而,當我向泰勒提出FIRE時,她明確說在寶馬車的問題上沒有商量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