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糾結著如何跟泰勒提起FIRE這個話題的時候,我不知道有許多夫妻也遇到了同樣的窘境。
從那時開始,我注意到,許多夫妻中的一方都曾試圖說服另一方接受FIRE(有的失敗了)。例如一個很有名的博主布蘭登。最初,布蘭登對FIRE崇尚至極,但他的妻子吉爾無動於衷。
如今,幾年過去了,他們都成了FIRE的倡導者。很明顯,你的配偶是通向財務自由道路上的真正障礙。說服工作必須做到深思熟慮,在這一過程中要盡可能地尊重對方。
當時的情況是如果沒有泰勒的支持,我就無法追求FIRE。這不僅僅因為我家一半以上的收入是她賺來的,而且因為她是我孩子的母親。如果她不同意削減成本,徹底改變之前的生活方式,那麽對我來說FIRE將是一條孤獨之路。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讓泰勒了解了FIRE會給我們帶來哪些好處,而不是專注於FIRE不能實現的東西,她一定會對其產生濃厚的興趣。因此,我需要把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我們最看重的地方。
一天晚飯後,在我們洗碗的時候,我請泰勒寫下每周讓她最快樂的十件事。當她問為什麽時,我告訴她這是一項練習,與我一直向她推薦的FIRE有關,而且很好玩。她同意了。我給喬薇洗完澡之後,我突然開始懷疑起我的小伎倆,如果泰勒寫上開我的寶馬或者出去吃大餐怎麽辦?如果她依舊迷戀島上的生活方式怎麽辦?我是不是犯了大錯,在建議她放棄這一切之前,讓她想起了她之前鍾愛的一切呢?
我一走進臥室,泰勒就問我是不是想聽聽她的清單。她是這樣寫的:
1. 聽我寶寶的笑聲。
2. 和我丈夫喝咖啡。
3.抱著我的寶寶。
4. 出去散步。
5. 騎自行車遊玩。
6. 喝一杯葡萄酒。
7. 吃美味的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