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麵的敘述中,我們不難看到,董仲舒的致思傾向,每每以“《春秋》之義”為依歸,那麽,我們不禁要問,《春秋》之義到底是什麽,它的內涵與外延究竟有哪些?
就本質而言,我們已經說過《春秋》是一部不太像樣子的曆史書,但它在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卻往往被視為哲理書。這是《春秋》的特殊價值所在,也是董仲舒以及其他一些人之所以著意發揮《春秋》微言大義的奧妙所在。
董仲舒讚成子夏的所謂“有國家者不可不學《春秋》”的說法,認為“不學《春秋》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柄,君之所重也。故或協窮失國擒殺於位一朝而至爾。苟能述《春秋》之法,致行其道,豈徒除禍哉!乃堯舜之德也。”[1]鑒於此,董仲舒讀《春秋》從來不在明了所記事實,而在理解其“所以然之故”。他說:“《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其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2]不惟董仲舒如此,曆代學者,特別是那些以改革時弊為己任的憂國憂民之士,他們往往從闡說《春秋》微言大義開始,宣傳自己對宇宙、社會、人生等一係列重大問題的看法。不管他們闡說的具體內容有多麽大的差異,據說他們所依據的都是《春秋》之義。
然而,對於《春秋》之義,人們幾乎從來沒有進行過曆史考察而信以為真。其實,假如我們不帶任何門戶之見或先入為主的觀念去揣摩那一萬餘字的《春秋》,我們一定會感到《春秋》並不像人們通常所說的那樣,寓有無窮的道理。
不錯,不管《春秋》是由孔子手定,還是代有增刪的集體之作,它都不能不表達創作者的某些主觀意圖和價值傾向。而且,據說《春秋》作者知道之不行,乃從事著述,然又懾於所處政治環境的壓力,有許多話不能痛快淋漓地表述,隻好隱約其辭,寓褒貶於字裏行間。從《春秋》所記載的二百餘年的曆史事實分析,確實有詳有略,有的地方秉筆直書,進行尖刻而犀利的揭露;而有的地方隱晦難讀,似乎作者有某種無可名狀的難言之苦。特別是《春秋》,雖然“文約而法明”,但由於“《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3]隨著時間的流逝,時代的間隔,不禁使讀者感到文不通,句不順,但又總不願懷疑像《春秋》這樣的名著,會是一種“拆爛汙”的東西,因而甚至相信,可能正是這種文不通、句不順,才是《春秋》最為高明的地方,可能其中正好蘊含著《春秋》的義法和作書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