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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條”到底該不該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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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維鈞(1888—1985),字少川,中國近現代史上最卓越的外交家之一。1912年任袁世凱總統英文秘書,國民政府駐法、英大使,聯合國首席代表、駐美大使。

1919年初,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在巴黎開會,討論善後問題。作為戰勝國,中國參加了這次會議。這是中國進入近代以來第一次以平等身份昂首闊步踏上世界舞台。

然而,由於東鄰日本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搶先對德宣戰,毫不猶豫地登陸中國山東,將德國人在那裏經營多年的鐵路、礦山等全部權益一律納入荷包。

更厲害的是,為了“確權”,日本政府於1915年初向中國政府提交了“二十一條”,要求中國政府確認山東權益已在日本人手裏。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當然應該回歸中國,隻是日本畢竟是通過戰爭而獲得,中國對此也沒有太多辦法。中國所能做的就是盡量將損失減至最低,但凡與山東權益無關的,都被中國政府拒絕。

“二十一條”發生的時候,第一次世界大戰還在如火如荼進行中。中國如果此時光明磊落宣布對德絕交,宣布加入以英法俄為首的協約國對德奧為首的同盟國作戰,應該還有機會在協約國內部通過協商或通過中日之間對決解決山東問題。然而,中國內部此時陷入非常嚴重的政治紛爭,不僅有南北政治衝突,而且在政府內部也有“府院之爭”。“府院之爭”的焦點之一,就是中國要不要參戰。

持久內耗使中國錯過了最佳參戰時機,也使中國錯過了收回山東權益的最好機會。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趨向已定,將要結束,中國內部也沒有達成參戰共識,還是政治強人段祺瑞竭力推動,促成參眾兩院分別於1917年3月10日、11日通過對德絕交案。

對德絕交案掃清了外交障礙。15日,湖北督軍王占元根據中國政府訓令派軍警接管了漢口德國租界;16日,天津警方接管了德國在天津的租界。除了山東權益被日本人搶占外,德國在中國的權益均被中國政府依法收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