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完美的謹慎、嚴格的正義與恰如其分的仁慈等準則來要求自己行為的人,可以被稱為具有完善美德的人。但是,僅僅隻是正確地了解這些準則,並不能確保人們會以這種方式行事。人們內心的**與衝動總能引誘人們背棄冷靜清醒時擁戴的一切準則而輕易地將他們引入歧途。如果沒有完善的自製力,即使對那些高尚的準則有著最充分的了解,也無法使人們成為具有完善美德的人。
古代一些優秀的道德學家曾經把這些**與衝動分成兩種不同的類型來進行研究。第一,強烈而短暫的**——有時甚至是一時的衝動——需要付出相當大的努力來抑製;第二,微弱卻持久的**——可以輕鬆加以抑製,但它的連續而頻繁出現卻更容易將人們引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恐懼和憤怒連同其它與它們相關的情緒,構成了第一種類型;對安逸、享樂、讚美等能夠滿足個人欲念的事物的喜愛,構成了第二種類型。強烈的恐懼和憤怒,通常難以在片刻間加以抑製。對安逸、享樂、讚美等能夠滿足個人欲念的事物的喜愛,雖然可以做到片刻的抑製——甚至一段時期——但是,它們對人們的的引誘是無休無止的,因而常常將我們帶入歧途,**我們做出為之悔恨終生的事情。前一種**促使我們背離自己的職責,而後者則是引誘我們背離自己的職責。那些古代道德學家將對前一種**的控製稱作意誌堅定、堅毅和剛強,而將對後一種感情的控製稱為取予有節、莊重和謹慎。
對上述這兩種衝動**的克製就是一種美,這種自我克製的行為本身就應該得到一定程度的尊敬和讚美。這種美與從自我克製中得到的好處,以及在這種克製下我們謹慎、正義和合宜的仁慈的行為本身之美無關。在一種情況下,這種努力所表現出來的力量和高尚激起了某種程度的尊敬和稱頌。人們的自我克製之所以能夠得到某種程度的尊敬和讚美,是因為作出這種努力所表現出來的可貴的人格力量、堅忍不拔與長久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