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打算在深圳長期生活下去,那麽,李東就準備讓他的加和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正式開張。所謂正式開張,直觀一點說,就是要正式搞一個辦公地點,招聘幾個人,正兒八經地像一個公司,要不然,作為名人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往哪裏帶?當然,李東這麽急著正式開張還有另外一個理由,這個理由隻有他自己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包括王星焰都不知道。
按說李東既然注冊了公司,當然就應該有辦公地點,即使不考慮記者采訪也應該有辦公地點,否則工商管理部門也不會允許辦理注冊登記的。按照中國的相關規定,新注冊的工商企業必須有明確的辦公地點,如果投資人沒有購買寫字樓或廠房,至少也應該有租賃的辦公地點。換句話說,在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的時候,必須提供房產證明或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否則不接受注冊。但是,李東沒有,他既沒有購買寫字樓或廠房,也沒有租賃任何辦公場所,李東這段時間其實一直是在證券公司的特大戶室裏麵“辦公”的。
李東當時申請公司注冊的時候,正好趕上深圳高新技術工業園區歸國人員產業區掛牌開張,為了鼓勵更多的歸國人員來產業園區投資興辦企業,采取了一個特別政策,就是凡是歸國人員到產業園區來投資辦企業的,都可以由產業園區統一代辦工商注冊,而一旦由產業園區“代為辦理”,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因為當時來這裏創辦企業的歸國人員並不多,所以,產業園區保留大量閑置的辦公場地,隨便拿一個填在材料裏麵就行了,而工商管理也是識時務的,知道鼓勵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是國家的一項戰略政策,更是深圳未來發展的一項戰略舉措,所以,對產業園區來集體辦理的工商企業登記注冊自然是持積極支持的態度,因此,對於像李東這樣實質上並沒有明確的辦公地點但材料上什麽都不缺少的企業,當然是大開綠燈。如此,李東的加和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就順利地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