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杯酒下肚,王星焰就有點犯迷糊了,至少思路已經沒有剛才那麽清晰。王星焰原來不是這樣的,王星焰發現喝酒與地域有關,以前在內地的時候,天氣一冷,到了晚上自動就想喝酒。特別是在建設兵團的時候,經常跟老丁喝酒。老丁有錢,行政十九級,在建設兵團那種生活標準下,算是大款了。關鍵是老丁拿錢根本就不當錢,想怎麽用就怎麽用,所以幾乎天天晚上喝酒,於是王星焰就天天跟著沾光。有時候沾得不好意思了,自己跑到團部小賣部買上二斤酒,還被老丁罵一頓。但是罵歸罵,喝還是照喝,而且要多喝。為什麽?因為老丁太能喝了,所以為了控製自己,每次老丁去小賣部買酒的時候,不多,隻買一瓶。一瓶酒倆人喝,王星焰喝三四兩,老丁喝六七兩,而遇上王星焰買,由於買的次數少,所以就不好意思隻買一瓶,於是每次買兩瓶,既然買了兩瓶了,那麽喝了一瓶之後就自然要喝第二瓶,如此,王星焰的酒量也就被練出來了,喝七兩白酒是沒有問題的。
王星焰的這種習慣甚至一直保持到上大學。王星焰上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學校的小賣部清倉,清理出一些說不清是哪個年頭的陳年老酒,商標都看不清楚了,所以賣得非常便宜,王星焰知道酒是沒有過期一說的,並且知道陳年的老酒好,所以一下子買了一箱,放在床底下,結果落得個“酒鬼”的綽號。
但是自打到了深圳之後,王星焰基本上就很少喝白酒了,沒有機會喝,也想不起來喝。天知道今天跟李東在一起這麽巧,服務員小姐拚命向他們推銷一種白酒,而且正好是他們家鄉產的那種白酒,李東不知道深圳人很少喝白酒的規矩,就要了一瓶,王星焰今天做東,當然不能阻止客人點酒,於是稀裏糊塗地跟李東喝上了,並且喝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