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機構股東投票顧問Glass Lewis 對國美股東特別大會發表了投票建議。Glass Lewis作為來至美國的獨立機構,為管理總計17萬億美元資產的機構投資者提供研究和顧問服務。
Glass Lewis建議股東支持現任管理層,支持陳曉及孫一丁,反對黃光裕提名的董事候選人鄒曉春及黃燕虹。在Glass Lewis的建議書中,非常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意願,希望投資者們支持再次選任貝恩的三位董事,並支持此前股東大會通過的賦予董事會的一般授權,維持增發新股的靈活性。
Glass Lewis建議的核心內容為:
我們認為提出持異見者未能證明其提名的董事候選人有任何優勢來取代現任董事。持異見者不僅幾乎沒有提供支撐其該等建議的理由和依據和分析說明,而且令人費解的是,在黃先生已被判入獄的情況下,他還選擇作為股東活躍分子的身份(采取對抗公司的行為)。 我們認為如果建議股東支持黃先生提名的候選人是非常不智的。我們還注意到,持異見者也沒有提供理由和依據支撐其撤銷發行新股的一般授權的提案(決議案4)。
對持異見者的有限的信息披露,我們有所關注,但相信董事會和管理層在處理由黃先生而帶來的諸多困難上表現得當。我們還意識到在陳先生和董事會的領導下公司運營表現良好,管理層在考慮到多種負麵影響下調整了公司的發展戰略。在公司最為脆弱的時期,董事會聘請諸多外部的財務、會計和企業治理專家,為公司提供谘詢建議。此外,管理團隊努力重建與公司的供應商及融資方的關係,並因此,令營業額獲得改善。
基於這些考慮,並有鑒於持異已者的合理論據不足,我們建議股東:
讚成: 1、2、3項決議案
反對: 4、5、6、7、8項決議案
國美的管理層在得到Glass Lewis發表獨立建議,強烈支持管理層的消息後,馬上通過發言人表達了無法掩飾的喜悅之情:“我們非常高興得到Glass Lewis有力的支持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