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南美秘魯的馬丘比丘旅行時,曾經在晚餐的餐桌上出現“烤全鼠”這道菜。
同團的年輕人興奮地大啖烤全鼠。
而我在一旁覺得很不衛生,遲遲無法鼓起勇氣吃那道菜,隻能默默地吃著像煮過頭的烏冬麵一樣發脹的拿坡裏意大利麵。
就像這樣,我們總是擅自為食材貼標簽──
“吃老鼠肉很不衛生。”
“吃肉很野蠻。”
甚至鄙視吃下這些食材的人,認為“不吃”才是正義。
對那些不吃這種食物的人自以為是的正義感到憤怒,對自己的飲食文化感到驕傲,於是便開始一場爭辯。
我把這種爭辯稱為“正義之戰”。
即便不至於到戰爭的地步,但是這種彼此不理解的狀況隨處可見。
假設你搬到鄉下,來到一個有樹木環繞的地方,陽光透過樹木的縫隙射下縷縷光線,很多蝴蝶在房屋四周翩翩飛舞,是不是很棒呢?
不過,如果在四周翩翩飛舞的是飛蛾,那就有點討厭了吧?
其實這種感受換作法國人就完全不能理解。
因為蝴蝶美麗、飛蛾很髒並非絕對的“正義”,隻是日本人的“感受”而已。
而法國人不去區分蝴蝶和飛蛾。
再譬如,我覺得鮪魚生魚片非常美味,卻不敢吃鰹魚生魚片。
因為鰹魚有股血腥味。
那我這個“鮪魚比較好吃的理論”能套用在美國人身上嗎?
很遺憾,這很難。
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兩種魚都叫作“金槍魚”,沒有什麽不同。
實際上我們以為是鮪魚的罐頭,有些仔細一看就會發現原料其實是鰹魚。
我們會遵從自幼接受的概念,判斷事情的對與錯。
結果,當我們和別人的意見相左時,就開始“正義之戰”。
我不是在否定“認為自己正確、重視自己的堅持”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