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科診所看診,一天之中就會有兩個人說“不想活了”。
當我問患者“為什麽不想活了”的時候,我發現有很多人都回答:“因為活著沒什麽意思,覺得很空虛。”
有男性患者哀歎:“就算大手大腳花掉賺來的錢也毫無成就感。”也有女性患者眼眶含淚地說:“我一直在為家人料理三餐,就像個女傭一樣,實在太空虛了。”
既然如此,你覺得是什麽讓人覺得人生沒意思、很空虛呢?
我認為原因在於大家都把“兩種不同的喜悅”混為一談。
●享用點綴精致的聖代冰激淩
●買到可愛的手提包很開心
●買門票去迪士尼樂園盡情玩耍
●購買農夫精心栽種的新米,烹煮成美味的米飯來享用
這些是屬於“消費性質”的喜悅。
“消費的喜悅”最大的特征就是“既輕鬆又愉快,但是沒有成就感”。
雖然能夠馬上得到“快樂”,但是因為無法獲得成就感,所以隻有這種類型的喜悅會讓人感到空虛。
另外,以下四種狀況就是“生產的喜悅”:
●農夫耕田,培育並收成稻穀
●藝術家忘我創作自己的作品
●父母養育孩子
●為你最愛的人做菜
這種喜悅的特征就是“過程雖然痛苦,但是能得到成就感”。
不過,在獲得成就感之前要花很多時間也很辛苦。因此,當人疲勞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的時候就會感到空虛。
所有的現象都是硬幣的正反麵。
有優點就必然會有缺點。
譬如說,某天突然有人送你一個一直很想要的皮包。
這種時候,剛開始會很開心,但是帶回家的路上反而瞬間沒有這麽想要了。你有過這種經驗嗎?
之所以會發生這種現象,其實是因為“消費的喜悅”和拚命工作賺錢的“生產的喜悅”兩者混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