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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出生的胎兒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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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和丈夫小明結婚後懷孕了。小明是一名大車司機,一次出車的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留下漫漫和她肚子裏尚未出生的胎兒。小明的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小明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兩人婚後有套婚房,登記了小明和漫漫兩個人的名字,還有一輛半掛車。小明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和車輛的一半。法定繼承人有配偶漫漫和小明的父母,那麽漫漫腹中的胎兒有繼承權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胎兒預留份】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

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法律解析

《民法典》改變了舊的《繼承法》的規定,從法律上賦予了胎兒繼承權,對胎兒的特殊權益做出了保護。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在分割遺產時,都應當為胎兒保留繼承的份額。在胎兒出生前,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母親漫漫以自己的名義代胎兒行使權利。在胎兒出生後,胎兒就可以作為獨立的民事權利主體來行使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