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建築史

第二節 中國建築史之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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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築自其源始以至於今,未嚐一時停止其活動,其蛻變為繼續的,故欲強為劃分時期,本為一種不合理且不易為之事。然因曆朝之更迭,文化活動潮平之起落,以及因現存資料之多寡,姑分為下列各時期。

一、上古或原始時期(公元前200年以前) 自上古以至秦。此期間文獻與實物雙方資料皆極缺乏。殷、周、戰國以來城郭、宮室、陵墓遺址雖已有多處確經認定,但尚有待於考古學家之發掘。殷以前則尚無實物可考焉。

二、兩漢時期(公元前204—220年) 此四百餘年間為中國建築發育時期,建築事業極為活躍,史籍中關於建築之記載頗為豐富,建築之結構形狀則有遺物可考其大略。但現存真正之建築遺物,則僅墓室、墓闕數處,其他為間接之材料,如明器、漢刻之類。

三、魏、晉、南北朝時期(220—590年) 雖在當時政治動**、戰爭頻繁、民不聊生的情況下,宮殿與佛寺之建築活動仍極為澎湃。而佛教之興盛則為建築活動之一大動力。實物之在藝術表現上吸收有“希臘佛教式”(Greco-Buddist)之種種圓和生動之雕刻,飾紋、花草、鳥獸、人物之表現,乃脫漢時格調,創新作風,遺存至今者有石窟、佛塔、陵墓等。

四、隋、唐時期(590—906年) 隋再一統中國,定都長安,大興土木,為唐代之序幕。唐為中國藝術之全盛及成熟時期。因政治安定,佛、道兩教興盛,宮殿、寺觀之建築均為活躍。天寶亂後,及會昌、後周兩次滅法,建築精華毀滅殆盡。現存實物除石窟寺及陵墓外,磚石佛塔最多。隋代一石橋、唐末一木構佛殿,則為此期間最可貴之遺物,唐之建築風格,既以倔強粗壯勝,其手法又以柔和精美見長,誠蔚然大觀。

五、五代、宋、遼、金時期(906—1280年) 五代、趙宋以後,中國之藝術開始華麗細致,至宋中葉以後乃趨纖靡文弱之勢。宋、遼、金均注重於宮殿之營建;其宮殿雖已毀盡,其佛寺殿宇之現存者,尚遍布華北各省;至於塔、幢,為數尤夥。作風手法,特征顯著,規例謹慎,循舊製之途徑,增減擅變不已。此期間除遺留實物眾多外,更有《營造法式》一書,為研究中國曆代建築變遷之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