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建築史

第五節 元、明、清建築特征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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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類型

(一)城市設計 元、明、清三朝,除明太祖建都南京之短短二十餘年外,皆以今之北平為帝都。元之大都為南北較長東西較短之近正方形,在城之西部,在中軸線上建宮城;宮城西側太液池為內苑。宮城之東西北三麵為市廛民居,京城街衢廣闊,十字交錯如棋盤,而於城之正中立鼓樓焉。城中規模氣象,讀《馬可·波羅行紀》可得其大概。明之北京,將元城北部約三分之一廢除,而展其南約裏許,使成南北較短之近正方形,使皇城之前馳道加長,遂增進其莊嚴氣象。及嘉靖增築外城,而成“凸”字形之輪廓,並將城之全部磚甃,城中街街衝要之處,多立轉角樓牌坊等,而直城門諸大街,以城樓為其對景,在城市設計上均為傑作(7)。

元、明以後,各地方城鎮,均已形成後世所見之規模。城中主要街道多為南北、東西相交之大街。相交點上之鍾樓或鼓樓,已成為必具之觀瞻建築,而城鎮中心往往設立牌坊,廟宇之前之戲台與照壁,均為重要點綴。

7 北京城牆

7-1 北京永定門外城牆

7-2 北京正陽門及甕城

7-3 北京城門之一

7-4 北京中華門

7-5 北京天安門前西千步廊

7-6 北京清代乾隆時期京城全圖

平麵布置,在我國傳統之平麵布置上,元、明、清三代僅在細節上略有特異之點。唐、宋以前宮殿廟宇之回廊,至此已加增其配殿之重要性,致使廊屋不呈現其連續周匝之現象。佛寺之塔,在遼、宋尚有建於寺中軸線上者,至元代以後,除就古代原址修建者外,已不複見此製矣。宮殿廟宇之規模較大者胥增加其前後進數。若有增設偏院者,則偏院自有前後中軸線,在設計上完全獨立,與其側之正院鮮有圖案關係者。觀之明、清實例,尤為顯著,曲阜孔廟,北平智化寺、護國寺皆其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