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中國建築之特征
建築之始,產生於實際需要,受製於自然物理,非著意創製形式,更無所謂派別。其結構之係統及形式之派別,乃其材料環境所形成。古代原始建築,如埃及、巴比倫、伊琴、美洲及中國諸係,莫不各自在其環境中產生,先而胚胎,粗具規模,繼而長成,轉增繁縟。其活動乃賡續的依其時其地之氣候、物產材料之供給;隨其國其俗、思想製度、政治經濟之趨向;更同其時代之藝文、技巧、知識發明之進退,而不自覺。建築之規模、形體、工程、藝術之嬗遞演變,乃其民族特殊文化興衰潮汐之映影;一國一族之建築適反鑒其物質精神、繼往開來之麵貌。今日之治古史者,常賴其建築之遺跡或記載以測其文化,其故因此。蓋建築活動與民族文化之動向實相牽連,互為因果者也。
中國建築乃一獨立之結構係統,曆史悠長,散布區域遼闊。在軍事、政治及思想方麵,中國雖常與他族接觸,但建築之基本結構及布局之原則,僅有和緩之變遷,順序之進展,直至最近半個世紀,未受其他建築之影響。數千年來無遽變之跡、摻雜之象,一貫以其獨特純粹之木構係統,隨我民族足跡所至,樹立文化表誌,都會邊疆,無論其為一郡之雄,或一村之僻,其大小建置,或為我國人民居處之所托,或為我政治、宗教、國防、經濟之所係,上自文化精神之重,下至服飾、車馬、工藝、器用之細,無不與之息息相關。中國建築之個性乃即我民族之性格,即我藝術及思想特殊之一部,非但在其結構本身之材質方法而已。
建築顯著特征之所以形成,有兩因素:有屬於實物結構技術上之取法及發展者;有緣於環境思想之趨向者。對此種種特征,治建築史者必先事把握,加以理解,始不致淆亂一係建築自身優劣之準繩,不惑於他時他族建築與我之異同。治中國建築史者對此著意,對中國建築物始能有正確之觀點,不作偏激之毀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