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作為人類自然和社會活動的實物遺存,從不同的側麵和領域揭示了亙古以來人類綿延不絕的生存、繁衍、鬥爭、發展的曆史,以及曆代先驅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水平。因而,它的價值和對人類的啟迪作用是永恒的。人們可以對曆史長河中的某一段曆程和某些人物做出不同的評價,但是,反映這段曆史的文物的價值並不受人們對曆史評價的影響和限製,都是全民族乃至全人類保護、研究和利用的珍貴曆史寶藏。
由於戰亂、兵燹以及自然力的破壞,中華民族在漫長的曆史進程中所創造的文化遺存,大多被湮沒在風煙塵土之中,流傳於後世的就越發顯得珍貴。那樸素生動的陶瓷,剛健恢宏的青銅器,蓋世無雙的冶金技術,非凡卓絕的紡織工藝——這一切,都從不同的側麵展現著中華民族的精神風采,填補了曆史研究的空白。每一件出土的文物都標誌著古代先民們偉大的智慧與非凡的創造力,是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曆史見證,是列祖列宗昭示後人遠航的明燈,是融多個民族、多種文化、立體而完整的文明的象征。這些文明成果,直到今天,在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中仍蘊含著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發揮著其他精神和物質無法替代的紐帶作用。同時,出土文物那豐富多彩的內涵,也將成為其他國家、民族借鑒和觀賞的文化財富。
對此,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曆代帝陵、古墓群和文化遺址的保護,不但將古墓群作為文物保護的重要方麵,而且通過立法的形式,將其保護措施納入了法製軌道。1961年3月4日,國務院公布了《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對於破壞、損毀、盜竊和盜運文物的犯罪分子,依照情節的輕重給予處分。
但是,總有不少見利忘義之徒,置國家、民族尊嚴於不顧,視人類文明成果為牟取暴利的對象,不惜以生命為代價鋌而走險,將視線轉入密布於荒山野地的古墓群,或以鎬頭、鐵鍁等原始工具,或以雷管炸藥等現代爆破手段,將一個又一個墓葬掘開、炸翻,以竊取文物,獲取暴利。令人不可思議和扼腕歎息的是,這種盜掘古墓的狂潮愈演愈烈,古墓葬甚至文化遺址的破壞數量也越來越多。全國每年被盜的古墓很多,流失文物以及損壞文物的價值無法估量。在眾多的盜墓者中,有工人、農民、文化人,還有專業考古隊員和文物管理人員。有的不法不義之徒甚至不惜將自己祖宗的墳墓掘開,以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