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她下定決心學法律的,是她出院的時候發生的事。醫生問她有沒有醫保,她說沒有。
醫生點了點頭,在紙上寫了5000美元。
她嚇了一跳,問為什麽這麽多。
醫生說,加州就是這樣。
她說:“你們一開始為什麽沒說多少錢?我就住了幾天,輸了幾瓶液,何況我現在也沒有那麽多錢啊。”
醫生說:“我們當然要先救人,沒那麽多錢可以讓朋友轉。”
於是她打電話跟製片人求助,製片人怕耽誤戲,趕緊來到醫院,跟醫生說了一句話:“我們沒有醫保,而且也沒有那麽多錢,我們現在要走出這個大門,你要有什麽事情,跟我的律師說。”說完,就大步帶著她走了出去。
在路上,製片人說:“在美國有很多醫院,如果你沒有醫保,醫生說多少錢就是多少錢,可以多,也可以少。對你來說,你不給原則上都沒問題,他要這麽多是不合理的。”
第二天,她收到了一封來自醫院的郵件:這次的費用是150美元。
5000美元和150美元,這中間,是知識造成的差距,是無知的代價。
她直接去了醫院,拿著150美元,交給了醫生。也就是那天,她決定要學法律,隻有這樣才不會被人欺負。
於是她在收工後,調整了自己的生活。她首先拒絕了那些無聊的邀請,接著自己跑去當地的圖書館借閱了與法律相關的書。她還通過一些朋友,找到了北京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她給人家發信息,說等這部戲結束後,能否去實習。
就這樣,她一步步從法盲到具備了一些專業知識,直到前些日子,她已經入職了那家律師事務所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