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死了,武則天從天後改稱為皇太後。唐朝會向何處去呢?此時,武則天已經聽政二十多年了,天下盡在掌控之中。誰都感覺到,武則天不會輕易把權力交給太子。但是,太子畢竟已經成年了,完全可以立即親政。武則天怎麽才能保住自己的權力呢?所有人都拭目以待。就在這時候,有一份文件出現了,這份文件一頒布,武則天一下子又有了合法的參政權。怎麽回事呢?唐高宗臨死之前,遺命裴炎輔政,同時留下了一份政治遺囑,叫作《大帝遺詔》。《遺詔》是這麽說的:
天下至大,宗社至重,執契承祧,不可暫曠。皇太子可於柩前即皇帝位,其服紀輕重,宜依漢製。以日易月,於事為宜。園陵製度,務從節儉。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後進止。(《唐大詔令集》卷一一)
這裏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後進止”一句。這份遺囑實在是太不同尋常了。它至少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皇太子可於靈柩前繼位,就是皇太子李哲就在皇帝的靈柩前麵即位當皇帝就可以了。這是確立太子作為繼任皇帝的身份。第二層意思,新皇帝怎麽給老皇帝服喪呢?唐高宗提出來,依照漢朝的製度就可以了。漢朝是什麽製度呢?就是用一天來代替一個月。按照當時中國的規矩,對於一般人而言,父親死了,兒子要服喪三年,但這三年並不是整三年,是二十七個月。皇帝政務繁忙,不能二十七個月都在那兒服喪,所以就用一天來代替老百姓的一個月。這樣,新皇帝給老皇帝服喪的時間就變成了二十七天。第三層意思,“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後進止”。這可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什麽意思呢?軍國大事要是有皇帝決定不了的,去聽聽天後的意見。這可太不同尋常了,為什麽呢?因為無論是高祖還是太宗遺詔,都說“軍國大事,不得停闕,尋常閑務,任之有司”。表示大喪期間平常事務可由百官處理,然而軍國大事的處分事關君權,仍由嗣皇帝親自處理。而唐高宗居然說“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後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