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為梵高

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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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以後

出現在這個位置的文字,一般來說都是作者對整本書創作過程的憶苦思甜——大概除此之外,也實在想不出還能寫點別的什麽了吧。

這本書我寫了2年半,也可能是3年。主要是因為我自己也吃不準,一本書的創作時間究竟該怎麽計算。拍電影還有“開機”和“殺青”兩個時間點能拿來做做減法,但寫書這件事究竟要怎麽算?這個問題其實一點也不重要,除了作者,估計也沒人會在意這種問題吧。所以我便以“我想寫本小說”這個想法作為起點,一直到它被放上書店的書架作為終點,這麽算起來,居然用了1000多天。

聽上去好像是一個特別漫長的過程。1000多天,唐朝人都能蓋一座宮殿了,而且這麽計算的風險也不小,因為一定有人會說:“花了那麽長時間,才寫出這麽個東西?!”

我對此的辯護是:其實也並不是每天都在寫。

創作這本小說的過程,對我來說就有點像是禪宗的“頓悟”。剛開始就像前列腺炎,一天到晚憋著,不知道要怎麽“放出來”。忽然有一天,我發現一個事實——我好像根本就不會寫小說。

是的,這是我的第一本小說。我並沒有在“前言”裏指出這點,就是不希望別人在書店剛翻開這本書時,就立馬將它放回原處,並在心裏嘟囔:“等你出到第三本的時候再看看吧。”

在嚐試寫小說之前,我一直以為“瞎編就是寫小說”。顯然這是個很幼稚的想法,就像你碰巧將廢紙投入垃圾桶時,身旁的朋友建議你可以去打NBA一樣幼稚。你可能跳得比一般人高,一口氣能拍100多下皮球,將廢紙投進垃圾桶也幾乎是百發百中,但即使這樣,你依然離NBA有很長的一段距離……事實上,或許連社區老年籃球隊的水準都夠不上。

所以,這1000多天與其說是創作過程,倒不如說是一個學習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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