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奧運正酣時,有關國羽“消極比賽”(國際奧委會定論)事件成為熱點。那對運動員被其組織在官方說辭中“譴責”了一番,就好像消極比賽是她們個人行為似的。這則荒謬的聲明,讓我想起著名的“Catch-22”,也就是約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條軍規》。
我有十年的體育新聞編輯從業史,自問對這個圈子還有些了解。即便不了解,以常識也可作出判斷:兩個運動員是不大可能敢逾越組織自作主張的。假如你非外賓,自然知道“組織”對於個體而言意味著什麽。假定她們的消極比賽是自行決定而無授意,結局一定淒慘。反之,聽了組織的話,也並不樂觀,默認個人行為成了唯一選擇。這個黑鍋不扛的後果,聰明如你想必稍動腦子便知。
此事已很接近Catch-22了,機械而冰冷並人性闕如的體製就好比一台絞肉機,弱勢的個體總難逃被加工成肉餡的命運,可你聽說過絞肉機自己把自己絞碎的事發生嗎?
就是這樣。在《新牛津詞典》中,“Catch-22”的名詞解釋是這樣的:進退維穀的局麵,叫人左右為難的情況:[用作修飾語]a catch-22 situation——源自約瑟夫·海勒一九六一年的同名小說,該書的主人公為了逃避危險的作戰任務而裝瘋,可是逃避的願望本身又證明了他的神誌清醒。書中的主人公約塞連是飛行員,負責轟炸任務,出於對死亡的恐懼而拒絕去駕機轟炸。而軍規是這樣說的,不執行任務也可以,但你要證明自己已經瘋掉。當約塞連證明自己瘋掉後,軍規的補充解釋說:能夠證明自己發瘋的人恰恰說明自己沒有瘋掉。所以,約塞連必須繼續執行轟炸任務。你看,世界就是這樣荒謬如斯。
這與某些“災難深重”(契訶夫《第六病室》中語)的精神病院如出一轍,醫生的邏輯是:精神病患者都說自己沒瘋,但如果你承認自己瘋了,那你就是瘋了。隻能證明你和醫生的診斷恰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