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的藥物一樣,退熱藥的使用原則也是能不用盡量不用,但如果孩子體溫太高,太難受了,該用的時候還要用,否則這些藥也沒有存在的必要。
同時,家長也要知道,除非超高熱,平時健康的孩子,偶爾發熱並沒有什麽壞處。發熱是人體的自我防禦機製之一,當孩子出現體溫低於38.2 ℃的發熱,伴隨著人體溫度的升高、代謝加快、免疫力提升,不利於病原微生物的生存,從而對機體有一定的保護作用,一般不需服用退熱藥,可采用物理降溫同時適量地多喝水,以加速代謝,進而幫助退熱。
但是當體溫高於38.2 ℃時,代謝過快會導致人體消耗明顯增加,嚴重者甚至會出現昏迷、肝腎功能損傷,兒童則可能出現熱性驚厥,神經係統受損等不良後果,此時須服用退熱藥。
根據2020年發布的《解熱鎮痛藥在兒童發熱對症治療中的合理用藥專家共識》,2月齡以上體溫超過38.2 ℃伴明顯不適者可采用退熱藥。但其他專家共識、指南指出,體溫超過38.5 ℃伴明顯不適者應及時使用退熱藥物治療。
因此,家長可根據兒童精神狀態把握、調整使用退熱藥的時間。
一般來說,退熱藥起效在30分鍾到2小時,用藥間隔時間為6~8小時,最短時間間隔不低於4小時,24小時內用藥不超過4次。
退燒也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不宜過快、過於急切,一般而言,孩子的體溫降到38.2 ℃以下時即可。有的家長因為心急,短時間內讓孩子重複多次服用退熱藥,這樣很可能會造成孩子大量出汗而導致脫水,同時,也可能會增加退熱藥的不良反應,引起孩子肝腎功能的損傷。所以,退熱藥不能過分頻繁地服用。
這裏我再給大家幾個使用退熱藥的專業知識。
1. 絕不能以預防熱性驚厥為目的去使用退熱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