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是雌雄別居,大家都不大願意出門。那麽終究是哪個出門呢?是叫的雄蟲,走到被叫的雌蟲那邊去呢?還是被叫的雌蟲,走到雄蟲那裏去呢?若說在交尾時期,鳴聲是遠遠地隔離開的兩家間的向導,那麽應該是啞的雌蟲,走到饒舌的雄蟲那兒去。可是,你如其細細觀察,好像雄蟋蟀有一種特別方法能夠追尋無聲的雌蟲。
如其有兩隻求婚者,便要起激烈的鬥爭:雙方相對立起,劈頭便咬頭蓋——但這是很結實的兜,大腮咬不進的。接著,扭結著在地上打滾,再立起,各自分開,敗的便趕忙逃走,勝的高唱凱歌。
此後,勝利者便在雌蟲的周圍骨碌骨碌兜圈子。它用指尖將一根長須拉到腮下來,細細地玩弄,塗上一層唾液,又將穿著鐵跟靴、纏著紅帶的長後肢,焦灼地踏地,或向空中彈蹴。兩翅雖迅速地顫動,但並不發聲,即使發一些微音,也是不整齊的擦音。
求婚失敗了。雌蟲已逃跑而躲入草叢中,但它還在牽帷眺望。這恰和古代希臘牧歌中的名句所詠一般:
逃向柳蔭深處。好從隱處觀瞧!戀愛的曆程,是到處都同的。
歌聲又起,是低低的而夾著顫音。雌蟋蟀終究因這般的熱情而動心,從隱處出來。對方走到雌蟲的麵前,忽又掉轉身來,尾巴向雌,伏著倒退,一步一步地逼近來,再三地想滑進雌的腹下。這奇妙的後退的運動,終究達到目的。一粒精囊,比針頭還細小的微粒,搖搖地落下了。
十米左右的長距離旅行,在蟋蟀真是一件大事業。那麽事情完畢後,平常幽居鮮出、地理不熟的它,已無法回家了。它已沒有重新掘穴的時間和勇氣,隻在草畔彷徨,往往做了巡夜的蛤蟆的點心,得到悲慘的結局。它雖因求愛而失家殺身,但已完成了傳種的神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