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少年》雜誌創刊,朋友說其中應該有這麽一欄,選一些好的文章給少年們讀讀。這件事由我擔任下來,按期選一篇文章,我在後邊說些話,欄名叫作“文章展覽”。現在匯編成這本小書,才取了“文章例話”的名稱。為了切近少年的意趣和觀感,我隻選現代人的文章。這許多文章中間有些是文藝作品,但是我也把它們看作普通文章,就普通文章的道理跟讀者談談。——以上是聲明的話。
現在我要告訴讀者,文章不是吃飽了飯沒事做,寫來作為消遣的。也不是恐怕被人家認作呆子癡漢,不得不找幾句話來說說,然後勉勉強強動筆的。凡是好的文章必然有不得不寫的緣故。自己有一種經驗、一個意思,覺得它跟尋常的經驗和意思有些不同,或者比較新鮮,或者特別深切,值得寫下來作為個人生活的記錄,將來需用的時候還可以供查考:為了這個緣故,作者才提起筆來寫文章。否則就是自己心目中有少數或多數的人,由於彼此之間的關係,必須把經驗和意思向他們傾訴:為了這個緣故,作者就提起筆來寫文章。前者為的是自己,後者為的是他人,總之都不是筆墨的遊戲,無所為的胡作妄為。
學校裏有作文的科目。學生本來不想寫什麽文章,老師給出了個題目,學生就得提起筆來寫文章。這並沒有不得不寫的緣故,似乎近於筆墨遊戲,無所為的胡作妄為。但是要知道,學校裏作文為的是練習寫作,練習就不得不找些題目來寫,好比算術課為練習計算,必須做些應用題目一樣。並且,善於教導學生的老師無不深知學生的底細,他出題目總不越出學生的經驗和意思的範圍之外。學生固然不想寫什麽文章,可是經老師一提醒,卻覺得大有可寫了。這樣就跟其他作者的寫作過程沒有什麽兩樣,學生也是為了有可寫,需要寫,才翻開他的作文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