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喝酒,誰也喝不過“甄一口”。
酒量,沒邊兒;各種酒雜著喝,沒事兒;喝急酒,多急多猛多凶都不含糊。他喝啤酒時仰著腦袋,把酒瓶倒立在嘴上,手不扶瓶子,口對口,不用去喝,一瓶酒一下倒進胃裏,隻過食管,絕不進氣管,要嗆早嗆死了,還有誰能這麽喝?他能一晩上兩箱啤酒,二十四瓶,全這麽下去。“甄一口”的大號就這麽來的。
有人不服,說他是縣長,喝酒不花自己的錢,敞開喝,想喝多少喝多少,這麽喝狗也能練出來。可是,本事是練出來的,海量不醉是人家天生的。甄一口從來就沒醉過。甄一口說:“我娘說過,我要真醉就醒不過來了。”
別人隻當笑話,可是老娘的話絕不能當假。這話先撂在這兒。
有人問,幾十瓶酒進身子裏,都放哪兒了?這話問到關口,也問到喝酒的門道上了。人喝酒,酒進身子,但不能隻進不出;肚子有多大,能裝二三十瓶酒?身子裏的酒必得排出去,俗話叫“出酒”。能喝酒的人必能出酒,出酒的地方各不相同。有的尿,從下邊排出來;有的倒,從上邊吐出來;有的冒汗,從渾身汗毛眼兒發出來。納稅局一位局長上酒桌,必帶一塊毛巾擦汗,喝完酒,毛巾賽從酒缸裏撈出來的。
甄一口都不是,他另有一絕——從腳上出來。
他不喝酒時,腳是旱腳;喝酒時,腳是汗腳。
打腳上冒出來的可不是汗,是酒。上邊的嘴進的酒多,下邊的腳出的酒就多。每次赴宴,決不穿絲襪和皮鞋,必穿線襪布鞋,皮鞋憋酒,布鞋吸酒。他的隨從還要事先在他座位前落腳的地方,放一小塊厚毛毯,為了好吸酒。每每酒終人散,他兩隻腳像從酒河裏蹚過來的。回到家第一件事是熱水泡腳,把腳上的殘酒泡去,要不就成醉雞醉鴨了。因此,甄一口兩隻腳從不生腳氣,光滑白嫩,好似一雙婦人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