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我:“崔老師,你以前寫作文的時候,是先構思好了再動筆,還是信手拈來?”我說:“你開什麽玩笑?我還用構思嗎?當然是提筆就寫,一邊寫一邊想,想寫成什麽樣就寫成什麽樣,而且寫得行雲流水,妙筆生花。寫完如果有老師表揚,以後就照著這個思路繼續寫;如果老師說這篇寫得不好,下次就不用這個思路了。”他接著又問:“我們老師說寫文章就像蓋房子,要先畫好圖紙,也就是構思好,再動筆。”我說:“你們語文老師是建築係畢業的,蓋房子可以這樣,但是寫作文還真的不能這樣。”
動筆之前,是先想清楚立意、人物、故事、情節結構、開頭和結尾,然後再寫?還是想不清楚也沒關係,寫了再說?今天,我來談談這個問題。
老舍說:“盡管我們要隻寫二三千字,也須先寫出個提綱,安排好頭一段說什麽,第二段說什麽……有了提綱,心裏有了底,寫起來就能順理成章;先麻煩點,後來可省事。”
博爾赫斯說:“當我要寫點什麽東西時,我的感覺是,這些東西事先就存在著。我從一般觀念開始,大致上知道開頭與結尾,逐步發現中間的各個部分。但我並沒有感到我要去發明這些部分……事物本身存在著……我的任務就是去發現它們。”
你看,都是大作家,說同一件事,想法卻挺不一樣。咱們接著再看看其他大作家是怎麽說的,基本上也不太一樣。
作家朱天文有人知道,有人不熟悉。她的許多小說被著名導演侯孝賢拍成了電影,也是跟侯孝賢合作最多的作家,比如《聶隱娘》《海上花》《悲情城市》《戀戀風塵》《冬冬的假期》《小畢的故事》。朱天文在回答“事件是怎麽編排的?”這一問題時,說:“要從建立人物而來。事件既不能開頭就去想它,也不能單獨去想,它永遠是跟著人走的……所以你要先把人物想清楚,直接進入人,麵對事物本身。當人物皆一一建立起來時,結果雖可能隻是采用了他的吉光片羽,但那都是結實的。顯現的部分讓我們看見,隱藏的部分讓我們想象。那麽環繞它從現在到未來衍生的任何狀況,都是有機的。”也就是說,留在你腦海裏的那些片段,哪怕是幻想出來的,都應該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