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最近一次給我發微信,是因為老高要結婚了,她在猶豫去還是不去。
我說:“去,而且要風風光光地去。”
過了很久,她回:“好。”
我喜歡墨爾本這座城市,因為這座城市足夠浪漫。這裏有最繁華的街道,行人區比車道還寬。街邊的樹、便利店前的海報、時不時經過的電車,都讓我覺得安心。市中心是個火車站,火車站對麵是墨爾本最大的圖書館,圖書館前有一整片草坪,走累了就在草坪上躺下,心煩了就拿本書坐在草坪上。鴿子從不怕人,成群結隊地在草坪上肆意走著,順便向人類討著食物。
距離圖書館不遠的地方,就是唐人街。
那就是小手和老高相遇的地方。
其實在認識小手之前,我就在路邊見過她幾次。她總是在夜晚十點,拿著吉他在唐人街街頭準時出現,旁若無人地開始唱歌。墨爾本的街邊藝人數不勝數,但那是我這麽多年聽到的最好聽的歌聲。
有天聚會,我、老林、老高,還有一些朋友唱歌。老高喝了三杯就說要出去放風,我就陪他一路走到了樓下。
這時候我們聽到了小手的歌聲,對於聽了半小時老林唱歌的我們來說,小手的歌聲猶如天籟。
那天小手身邊聚著很多人,大家都坐在台階上,聽著小手唱歌。
我猶豫著要不要給小手麵前的帽子裏放點錢,老高一個箭步衝上前,掏出一百刀——那對我們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放在小手麵前,轉頭就走。
我們剛走開,就聽到有人叫我們,回頭看到小手背著吉他一路小跑,對老高說:“你給的太多了。”
老高說:“你唱得好聽。”
小手說:“不行,真的太多了。”
老高問:“那我能點兩首歌聽嗎?”
老高那天點了兩首陳奕迅的歌,一首《愛情轉移》,一首《不要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