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打小就有一個或多個陰魂不散的夙敵。
不管這些夙敵在哪兒,都不妨礙爸媽隨時搬出他們來碾壓你。而這些一提起來就讓大家聞風喪膽、自慚形穢的人,就是“別人家的孩子”。
漢朝末年,就有一個“別人家的孩子”,他的光榮事跡還被寫進《三字經》,成為後世孩子教科書式的榜樣。他就是大聖人孔子的第二十世孫:孔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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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出名要趁早”,跟孔融相比,七歲砸缸的司馬光、六歲稱象的曹衝也有點弱爆了——成名實在太晚了。“孔子第二十世孫”的標簽,是孔融成為網紅的天然條件。頂著孔門後人的巨大光環,在千萬雙眼睛的關注下,孔融隨便做一件小事,都可能被無限放大。
四歲那年,孔融因為“讓梨”一事而火遍“家長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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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四歲時,每次和哥哥們一起吃梨,總是撿小的拿。長輩們問他原因,他說:“我年齡小,就應該拿小的。”沒想到這個小不點竟然這麽懂事,大家都誇他是個好寶寶。這就是“孔融讓梨”的故事,也是這事被寫進了《三字經》:融四歲,能讓梨。弟於長,宜先知。
孔融十歲時開始追星,但他從來不追歌星、電影明星,隻追文化界的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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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個文化界的大明星叫李膺。李膺有個小毛病,愛擺架子,他隻見兩種人:一種是文化名人,另一種是跟他有交情的人。如果是其他人上門求見,都會被他家的保安轟走。有一次,孔融趁著老爸帶他去京城期間,跑到李府要見李膺。保安問孔融跟李膺有啥關係,孔融稱跟李膺家有交情,保安這才放他進去。
李膺和朋友們沒想到一個小屁孩竟然這麽會攀關係,都快笑出鵝叫了。就在大夥誇獎孔融的時候,有個家夥卻潑了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