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據大量的案件編寫了這些短篇小說,我的搭檔福爾摩斯在這些離奇的案情中展現出的非凡才能,使我們由普通讀者最終融入到了這些故事之中。所以在小說中很自然地就著重於描寫他成功的一麵,失敗之處則提及甚少。我這樣寫的目的更多的不是出於維護其聲望的考慮——事實上,他在困境之中表現出的精力和過人之處同樣值得稱道——而是因為沒有人能夠在福爾摩斯遭到失敗時取得成功,案件也往往成為永久之謎。然而,經常會出現這樣的狀況,甚至當他出現了錯誤,最後還是能讓案情真相大白。我曾見證了五六起此類案件,其中最讓人著迷的有兩件案子,一件是馬斯格雷夫禮典案,另一件就是我現在要講的故事。
福爾摩斯是一個極少為鍛煉身體而進行鍛煉的人。一般來說,沒有多少人能夠合理地運用自己的體力,在同一體重級別的人中,福爾摩斯毫無疑問是我見過的最好的拳擊手,隻是他認為盲目的體育鍛煉是體能的浪費,所以除了職業需要以外,他很少熱衷於其他活動。然而他總是精力充沛且不知疲倦。他這樣的養生之道看起來確實與眾不同。他平時食量很小,生活簡單,有點像苦行僧。除了偶爾使用可卡因以外,福爾摩斯沒有其他不良嗜好。而且隻有在既無案件可查,又無報紙可看時,他才借助於麻醉劑解除生活的單調。
早春的某一天,福爾摩斯難得清閑,陪我到公園散步。這個季節,榆樹剛生出綠色的嫩芽,栗樹梢頭開始鑽出五瓣形新葉。兩個小時中,我們默默無語地漫步,這很適合兩個親密無間的朋友。等返回貝克街時,已經近五點了。
“對不起,先生,”我們的小仆人打開門說道,“有一位紳士來找過您。”
福爾摩斯眼含抱怨,望了我一眼。
“真不該午後散步!”福爾摩斯說道,“那麽,這位紳士已經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