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政府為了抑製物價的上漲,在一九三八年七月,雖然由偽政府公布了所謂“七·二五物價停止令”,實行了特價統製,但是實際上,由於偽幣毛荒,物價在暗中仍然是時時地上漲。因而從這時起,在偽滿各地普遍地發生了暗行交易的現象。這樣,在有錢階級方麵固然受不到物價上漲和暗行市的脅迫,但窮苦的勞動人民則陷入了饑寒交迫無法生活的境地。
在一九四二年,由於偽政府開始實施所謂“第二個產業開發五年計劃”,就愈發竭力搜括人民,從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三年,實施了三次所謂“戰時大增稅”。第一次“戰時大增稅”是在一九四一年開始的,在“內國稅”裏,新添了營業所得稅、通行稅、特別賣錢稅等稅目,提高了鹽稅、煙酒稅等稅率,其中特別是由於鹽稅的增加,使鹽的賣價提高,從每百斤四元上漲到偽幣八元,加重了人民的負擔,直接影響了人民的生活。第二次“戰時大增稅”是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實施的,主要是新添了遊興稅等稅目和提高交易稅等稅率,並增加了各種附加捐,越發加重了人民的負擔。第三次“戰時大增稅”是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實施的,這次增稅是全麵地提高各種稅的稅率,並將所得稅改為累進稅,新添了許多苛捐雜稅,更進一步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這種所謂“戰時大增稅”,主要是為了支援日本帝國主義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所發動的太平洋侵略戰爭,這就是日本帝國主義對東北殖民地人民進一步敲骨吸髓的榨取政策。
日本帝國主義不僅實施了這種增稅的掠奪政策,還實行了所謂“儲蓄”的榨取政策。在一九四〇年,由偽經濟部製定所謂“國民儲蓄法”,由我裁可公布後,根據這個法令,在偽中央銀行總行和分行以及其他各地方私人經營的銀行裏,都設立了儲蓄部,辦理儲蓄的業務。這種儲蓄首先是在各大城市裏實施的,儲蓄的名目很多,有定期、臨時、零存整取、整存零取、養老、教育以及有獎儲蓄等騙人的名目。由於偽幣的不斷毛荒,人民感到儲蓄不但無利,反而損失了原本,因此儲蓄的人很少。到一九四二年,偽政府鑒於這種隨意儲蓄辦法,達不到預期的目的,所以,又實行了攤派的儲蓄方法,也就是強製儲蓄。